更新时间:2022.06.10
股权出质是指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出质指的是将公司股权作为担保方式进行质押的行为。所谓出质,“出”指的是向外,“质”指的是质押。出质的对象是公司的股权。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股权出质,即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是将股权作为担保方式进行质押的行为,对于估值比较高的企业,也就是企业经营状况比较良好的企业,在股东遇到资金需求的时候,可以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作为担保获取银行等金融部门的授信,获得资金。股权质押,说白了
股权出质是一种现已可行的融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权利,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
公司股权出质的意思是公司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之内无法完成有关债务偿还的,不得不将公司股权作为标的物进行抵押来解决债务问题的行为。股权进行出质后不得再进行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情况除外。
股权出质无效的意思是主合同中权利人的权利不合法、出质的股权是不能转让的、质押合同无效等。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
所谓股权出质,即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出质具有以下特征: (一)股权出质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二)股权出质的标的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三)股权出质具有从属性。 (四)股权出质具有表征性。
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股权出质无效的意思质权不能设立。可能的情形有主合同中权利人的权利不合法、质押合同无效以及未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份质押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