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酌定不起诉后,能开无犯罪记录。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2、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3、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4、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5、犯罪嫌疑人自
一、适用对象条件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基于起诉便宜主义对未成年人这一弱势群体在诉讼程序上的特殊保护。相比之前各地的探索,刑诉法没有将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对象限制为初犯、偶犯或共同犯罪的从犯,也没有对帮教条件作出限制。这意味着对于那些并
附条件不起诉的五个条件:1.适用对象条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可能刑罚条件: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3.检察机关认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4.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
主体条件,适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罪名条件,必须是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的犯罪,并且是依法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处罚的犯罪;主观条件,是行为人有
酌情不起诉一般不会有案底,没有被判处有罪的一般没有案底一说,但酌定不诉应该告知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记录在案。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一是考验期限应当与罪质相适应。对于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例如抢劫、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鉴于罪行较为严重,其考验期限应当长于其他轻罪。 二是考验期限应当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对于有违法劣迹、平时有严重不
检察院自侦案件移送审查不起诉与撤销案件就是发生的阶段不同、案件性质不同,案件不起诉一般是证据不足,撤销案件就立案错误。在侦查阶段发现不应当立案的,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不应当起诉的,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
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问题有:设置不足,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缺乏配套机制等,对于未成年人涉嫌特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刑诉法酌定不起诉的相关规定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