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这些: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音、录像、提取并保管有关证据等措施使证据价值保存下来的一种诉讼行为。法律规定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电子数据;书证;鉴定意见;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物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等视听资料;以及可以证明有犯罪事实的证人证言。
一共有八种。刑事诉讼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有以下这些证据: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证据范围: 1、物证,书证 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 书证:具有直接证明性、稳定性、物理性和思想性。 2、证人证言 (1)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陈述; (2)作陈述的人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 (3)容易受到证人的主观能力和
在判决任意案件的时候都需要根据证据来判定结果,若一个案件中没有真实有效的证据就不能判处当事人的责任,因此证据对于一个案件来说十分重要,尤其是刑事案件,因此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刑事诉讼证据,其中刑事证据具体分类包括一、物证
刑事诉讼中证据的分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判处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主要有: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