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工程质量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的一般原则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 (二)工程质量责任由发包方承担的例外情况 (三)工程质量责任推定由发包方承担的特定情况
产品有质量问题去质监局检测,也可以拨打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质量热线电话12365了解相应的具备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然后去其认可的具备资质的专业质检机构检测。
1、楼体不稳定,楼体不稳定属于比较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等; 2、渗漏,渗漏的问题可不只是影响自己的使用,对邻居和楼下的住户也有影响。渗漏的问题主要是源于防水工程不完善; 3、门窗质量问
房屋质量问题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1)屋面防水工程; (2)其他土建工程,一般包括地面、楼面工程,门窗工程等;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包括暖气设备、中央空调
本条从以下四个方面对辩护人阅卷的权利作了规定: 1、辩护人有权阅卷的起始时间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即辩护人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有权阅卷。 2、辩护人阅卷的具体方法包括查阅、摘抄、复制。 3
商品房质量问题包括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质量问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或者
工程质量问题包括: 1、模板工程:模板轴线偏位、标高不准、支模过程中出现凸肚、缩颈和翘曲,致砼料浇灌振捣时出现漏浆、跑模、模板拆除后出现蜂窝麻面、孔洞、露筋或几何尺寸超出设计尺寸等。 2、钢筋工程:钢
商品房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是属于根本违约,购房者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的。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分为两个方面:第一就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房屋是不能够通过验收的,自然也不能够交付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是需要向购房者退
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可以拒付工程款。根据我国《民法典》,对于建设工程,在发包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质量检测与鉴定后,要求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修理、返工、改建等修复的,承包方修复后的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发包方可以减少支付工程款。如果是严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房屋的质量问题要分为三个方面来考虑: 1、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房屋是不能够交付使用的,这种情况开发商是属于严重的违约,购房者有权退房,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