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直接证据有: 1、当事人的陈述。 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 4、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 5、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间接证据有: 1、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事实的做法是间
票据诈骗罪的表现形式: 1、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3、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等。
高利贷的表现形式: (一)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 (二)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 1、当其利率小
首先,合同形式,是指作为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方法和手段,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其次,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形式。 第一,口头形式。它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口头约定合同内容,无需任何文字记载。口头形式主要适用于即
立功的种类: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 立功的形式: 一般立功的主要形式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且查证属实的;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在押期间制止他人犯罪活动的等等。 重大立功的主要形式有:
票据诈骗罪的表现形式: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利用已经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行为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别如下: 1、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是否具有直接性; 2、对于其他证据的依赖性不同; 3、证明过程的复杂程度不同。 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方式往往是间接的,用于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经过逻辑推理。直接证据有以下特点:
证据种类:对于证据的分类,我国的三部诉讼法依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
自首的表现形式: (一)犯罪以后的人主动向有关单位投案的; (二)犯罪以后的人因病伤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以信电投案; (三)罪行尚未被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单位盘问、教育后,主动交待自己罪行的; (四)罪犯在逃跑的,
盗窃的表现形式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 2、入户盗窃。 3、携带凶器盗窃。 4、扒窃,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物品的行为。 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
合同的表现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
承诺的表现形式: 1、如果要约明确规定承诺必须以某种方式作出,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 2、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但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可以确定要约人对承诺方式的意图,承诺人也应该以这种方式承诺; 3、口头
1、垄断协议。经营者之间达成垄断的协议,排除、限制其他经营者的盈利行为;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市场地位的经营者利用其地位支配市场,从事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集中。此种情形是两个或两个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