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要求确认合同为无效合同诉讼属于确认之诉。而一般来说,确认之诉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的。因此,请求确认合同是无效合同是不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返还财产请求权应当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其诉讼时效期间应当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需要提出请求之日起开始计算;权利人提出了权利主张的,应当自其主张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
无效合同返还财产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财产权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年诉讼时效经过的,对方获得抗辩权。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物权编所规定的物权请求权主要包括四种:即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和恢复原状。其中,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的请求权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一方面,对于诸如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而言,适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1年。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一年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
以下诉讼请求不适用时效规定: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因不动产物权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
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诉讼时效是3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
一般的请求权都是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请求权在诉讼时效内不行使的,请求权消灭,但涉及到一些人身性或者持续性的请求是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的。
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