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不同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不同。首先是一般保证的担保期限;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注: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
具体应视情况而定。 担保人多长时间有责任,要依据担保的类型而定,如果是抵押物权担保的,只要主债权在有效期内,担保人就要承担责任。 如果是保证担保的,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的,保证责任为主债权履行期满后6个月。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但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
担保期限最长是三年。担保合同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会再进行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1、当事人对担保期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当事人对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6个月; 3、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
买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由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应当晚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担保方式中,还有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者在合同中即使有约定也没有明确担保时间的,保证的期限为债务到期后6个月。如果在保证期间,债务人未认担保人承担相应责任,超过保证期限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