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诉讼中对于证据的保全,一般指人民法院为了防止证据的灭失,使用录音录像、绘图拍照等技术手段对证据进行保存的措施。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这是他的权利;在他申请诉讼保全的同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这是他的义务。只要当事人的申请符合诉讼保全的条件,并且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都应当作出财产的裁定。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时,没有必要作调查,但必须对
行政诉讼中对证据质疑的方式有有无证据能力;有无证明力;证明力的大小。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主要通过比较每个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来确认。
行政诉讼中举证方式为一般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若是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行政诉讼应当由被告举证,被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行政诉讼中质证的方式为在法庭上出示证据,然后双方针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询和解答。但是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进行行政诉讼:公民或者法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到其合法权益的时候,可以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依法进行民事证据保全的流程:当事人发现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保全申请,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裁定予以保全,然后执行保全措施。
在行政诉讼中进行的证据保全行为主要指人民法院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音、录像、提取并保管有关证据等措施使证据价值保存下来的一种诉讼行为。法律规定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5条第1款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这一规定确立了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基本原则:证据必须要在法庭上出示并经过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
行政诉讼中质证规则是:在法庭上出示证据,然后双方针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询和解答,通过这个程序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但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质证,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行政法官主持下,对对方证人所作的盘问。 行政诉讼质证,指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法官主持下,于证据交换或庭审中,对对方展示的证据进行辨认、质询、说明、解释以确定证据效力的活动。 质证的价值,在于提高证据的可采性,寻找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