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工伤认定超过时效,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认定不下来,不属于工伤,按非因工负伤办理。工伤认定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工伤不能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者出现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为劳动者申请工伤的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如果确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就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付,而申请工伤认定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
异地施工受伤工伤的认定,要根据具体情况: 1、参加工伤保险,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 2、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
工伤认定书在人社局办理。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后,人社局会及时送达工伤职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
用人单位不给的,可要求工伤认定科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
如果是单位或者职工一方的工伤认定书丢了,可以请求复印对方的工伤认定书,或者直接由还持有工伤认定书的一方去申请工伤赔偿;或者去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复印其留存的工伤认定书并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