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一个人不可以同时和两个公司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之外一个人是不可以在两家不同的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 一个人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属于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任意一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者的劳动
公司不得单独变更职工岗位,需要与职工意见达成一致,否则只能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补偿金。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到岗,不能认定为旷工。
尚未成立的公司筹办期合同不能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只能以公司发起人的名义与对方签订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公司成立之前还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从母公司到子公司,首先应与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然后再与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如果是受总公司委托的,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的定义是:基于双方民事主体或者多方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达成协商一致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协议。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分公司作为民事活动的主体,可以订立合同,其依法订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分公司订立合同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如果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的,则是有效的; 如果超过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则需要经过总公司的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总公司没有追认的,则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分公司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属于无权代理。
分公司能否单独对外签订合同,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种分公司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 二、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全部由总公司进行承担。分公司实质上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法人资格以及独立的财产,因此是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所有的责任应当有总公司进行承担。
分公司能否单独对外签订合同,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种分公司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 二、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能否约束对方要看分公司是否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通常情况下,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才有权利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
分公司能作为主体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特殊行业的分公司还需要有相关的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认定标准:分公司是在其营业范围内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