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是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履行合同,在法律意义上等同于公司履行合同,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因此总公司中标分公司签订合同从法律角度讲是有效的。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 但一般要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不可以起诉。 1、因为分公司并不能签订合同,法律责任是由总公司承担的。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情形,可以以分支机构的名义起诉解决。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可以签合同。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总公司合同可以委托分公司来签订。对于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应当承认其主体资格,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有效。
总公司可以就分公司的合同起诉。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总公司可以以责任承担者的名义起诉。
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进行合同代签。分公司虽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其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经授权有权代签合同。
跟分公司签合同可以起诉总公司。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
一、跟总公司签订的合同由分支机构付款可以吗 跟总公司签订的合同由分支机构付款是可以的,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 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种分公司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发生纠纷时,司法实践中,合同相对方可以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者是由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