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可以继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六、十七条,在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即使未尽赡养义务,也可酌情继承或适当多分遗产。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不同之处在于继承人死亡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次两者的继承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所
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遗嘱继承中是有转继承的,但是没有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特有的。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留有遗嘱将部分遗产给某一个继承人,但是该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遗产之前死亡的,由该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
遗嘱继承不能剥夺代位继承的未成年孙子女的继承权,所谓代位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替其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正因为代位继承人,是代替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代位继承人适用的范围: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
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民法典
1、在含义上: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2、在时间上,代位继承的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代
代位继承不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无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