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离婚一般可以要求的赔偿通常都是物质赔偿。但是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出轨,那么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换句话来说,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赔偿的情况,那么可以要求对方赔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离婚就一定就可以获得赔偿,只有一方存在过错,且见由于该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些情况可以提出离婚赔偿: 1、一方重婚的; 2、一方与他人同居的;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能要求赔偿。
在一方具有重大过错的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其重大过错行为包括了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家暴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这些行为都侵害了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有权请求赔偿。
存在下列情形的离婚案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1.一方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2.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 3.一方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4.一方与他人同居的。 5.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
存在下列情形的离婚案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1.一方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2.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 3.一方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4.一方与他人同居的。 5.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因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长期赌博、吸毒等等或有其他危害家庭不良行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受害人可以在离婚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有:行为人的重婚行为;行为人与他人同居行为;行为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行为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对其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因外遇而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只有构成事实上的同居关系才可以要求赔偿。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