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现就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伪造的合同界定: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
最高院执行异议司法解释存在以下规定: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载明具体的异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其他。
下面是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司法解释的相关回答,在查处出售非法制造发票、逃税等涉票违法行为时,经常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上、住所或者交通工具上查获大量的假发票,这也属于持有伪造发票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查明
法释〔2012〕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20日法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0]45号2000年12月3日公布自2000年12月19日起实施) 第一条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于问题的解释为正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当中都有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相关规定: 第一,在《刑法》中,规定了本罪的量刑幅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明知是伪造的发票的情况下仍然持有,并且涉及数量较大的,依
在刑法上没有“伪造公司印章罪”这一项罪名,该罪在刑法的罪名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主要指的是行为人采用伪造、变造、盗取或者买卖、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以及印章的行为,该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 伪造公司印章
伪造法院判决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