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房产合同丢失后如何处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1、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取得了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双方就房产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房款支付等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双方已经不会再就房产合同履行问题有任何纠纷,则房产合同丢失并无影响,不
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合同赔偿违约金。若是没有协议的,赔偿金额应当等于违反合同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取得的利益;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其损失赔偿额为损失额;由于违反合
未履行合同的起诉流程:确定管辖法院一般使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写好起诉书之后,向法院提交起诉书;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向法院提交相应份数的起诉书副本;向法院提交对方不履行合同的证据。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定进行审理的,等待在规定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有效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除了具备一般的条款之外,还应当尤其注意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就是一定要在合同之中明确房屋以及房屋里面设备设施,家具家电的情况,具体有
股东若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以诚信原则为行为准则,不得滥用控制权以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来获取自身的私利。在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都不应当以牺牲中小股东利益为代价追求公司的利益。具体来说,首先,在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过程中,为使小股东利益得到保
股权质押又可以被称为“股权质权”,主要指的是出质人以自己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所设立的一种质押。 股权质押生效条件为: 1、出质人和质权人之间应该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此外对于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必须要明确地指出。这是为了防止质权人趁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的处置方式。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事实上,在我国
在写买房契约时,要写清楚: 1、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出售方,简称甲方。买方,简称乙方。 2、标的物。如:甲方现有现房一套坐落于某地,愿意出售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买卖。 3、写明详细的条款内容,如:乙方在办理所有房屋证件过程中
第一,合同中要写明双方的出资情况、季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第二,要尽可能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要有管理条例要规定日常经营事项,写明重大经营事项要共同决定; 第四,明确双方在合伙期间违约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五,合伙协议的开始
合伙企业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人从事合伙投资生意的合伙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写明合伙双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具体事务; 2、写明合伙双方的出资比例,约定盈利又或者是亏损之后的分配比例以及分配方式; 3、特别明确合伙企业事务中所要承担的
单位私自修改劳动合同,当然属于违法行为。换句话说,擅自修改劳动合同,不仅涉及违约行为,而且属于违法的行为。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法规成立的劳动合同,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约束力。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当事人应当
合同纠纷可以调解,但须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同意。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目前在我国的调解方式主要有:通过法院的调解、通过调解机构的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以及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只有经法院审查确认效力的调解协议
股权可以质押。因为在我国《担保法》中明确规定了,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如果用可以依法转让的股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该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并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如果没有登记的,不产生质押效力。除此以外,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