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相比较,有以下几个特点: 1.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 2.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
出卖人有权选择买受人,出卖人享有合同自由原则,可以选择符合出卖人要求的买受人,任何人不得干扰其选择的权利。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关于动产或者不动产的买卖关系达成协议一致,为其私人事务,可以自由选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
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的义务有: 1、交付租赁物并保持租赁物用途的义务; 2、维修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的义务有: 1、交付租金的义务; 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
根据房屋出租规定,出租房屋不能在隔断后出租。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
出卖人是可以选择买受人的。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谁签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根据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行签订。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承租人和出租人约定的租金以租赁期间签订合同为准。租赁期间不得增加房屋租金。租金上涨的,承租人可以通过协商和法律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房屋维修义务,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损坏房屋未及时修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
具体义务包括: 一、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占有租赁物,有保管和维护租赁物的义务。 二、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承租人应保持其能力。保持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费用是为了使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所必要的费用,此项必要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并解除租赁合同: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经催告后仍不支
在租赁过程中,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一般来说,以收取租金为条件而向对方出让合同标的物使用权的,是出租人,而以支付租金为条件获得对方受让合同标的物使用权的,是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