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交通事故人伤一般是交强险进行垫付抢救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先行垫付。保险公司凭交警部门出具的《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划款救治医院帐户,申请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时,最高垫付金额通常为1万元。
保险公司垫付1.8万不够的话,一般是指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进行补充报销,可以对于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如果没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超过交强险责任险的部分需要由车主自行承担。
保险公司垫付1.8万不够的话,一般是指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进行补充报销,可以对于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如果没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超过交强险责
我想说的是,如果你经济状况不允许,你可以向对方说明情况,不再垫付医疗费用。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
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来承担责任或请求赔偿。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今天要给大家解答的问题是交强险该怎么垫付和追偿。 交强险垫付和追偿具体如下: 1、交强险的抢救费用垫付条件,一般需要满足:驾驶人没有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酒驾的;被保险的机动车被盗或被抢期间发生肇事的;被保险人属于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符合以上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不结案的处理方式为: 1、当事人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2、当事人可以就赔偿事宜申请交通警察进行调解处理; 3、当事人可以就赔偿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处理。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