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如果是劳动关系,属于工伤,可以获得工伤赔偿金;如果是雇佣关系,则老板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后期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工作时问骑车摔伤算工伤。劳动者在按领导的安排,外出工作,骑车出去或者回厂时在厂区摔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骑车上下班在厂区摔伤,可以视为从事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手动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班的地方,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是工伤。如果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一般认定为工伤。 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上班途中受伤,若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或职工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是因为工作环境差,洗澡摔伤的,可以视为从事收尾性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否则,不属于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
上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下班骑车摔倒不属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下班骑车是劳动者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摔伤的不属于工伤,也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自己摔倒受伤的不算工伤。 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上班途中自己摔伤不算工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职工自己摔伤的,并不是出于交通事故,不可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