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我国集体企业,即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它是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它在一个集体范围内,实现了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只局限于一个集体的经济内部,而不能扩展到全社会,这是集体所有
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子公司的名称要求和公司是一样的,需要由国家规范的汉字组成。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在平常的生活工作中我们知道,随着我国的社会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很多的国有企业都进行了改制,改制之后对企业中的员工等都有一定的影响。为了在企业改制进程中规范改制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
改制企业职工最新规定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企业改制时,要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按要求公开。还要合理制定和通过对职工的安置方案。
独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有关规定:新变更的名称还须符合国家其它有关规定。新名称不得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但是有投资关系的除外;新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等。
企业名称与服务商标的区别如下: 1、构成要素不同,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名称、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不同的显著部分组成; 2、功能不同,服务商标只能区分不同的服务来源,企业名称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运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要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改革实施前,原企业应就职工安置成本、劳动关系延续等问题与投资者明确相关责任,制定职工安置计划。企业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有,应当与同一辖区,同一行业的企业名称不同,未经审批不得冠以“中华”、“中国”等字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设立应当进行名称核准。
在我国,对企业名称权进行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 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企业名称权进行保护时,构成了一个完整、全面保护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体系。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当由全体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书面证明; 三、代表或受托代理机构及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资格
企业名称的制定有以下要求: 1、企业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公共利益有害的名称、外国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名称、拼音字母或数字的名称; 2、企业名称前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的市名或县名,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前不得冠以行政区划名。企业只能登记,使用一个
级别管辖上,一般是基层法院;地域管辖上,原则上依照原告就被告,也即应当在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有某些特殊情形,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例如: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则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离婚。此外,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