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是: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法律依据不同。
不能复议和诉讼两种程序同时进行。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判决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方面,我国采取的是一种原告选择为原则,复议前置为例外的模式。也就是说,除非法律法规作出特别规定,行政复
不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
1.定义不同:行政复议是对不服的裁定等请求做出裁定的司法机关再次进行审查并决定,运用的机关没有限制。2.程序不同:相比复议区别在与是向上一级司法机关要求复核,拿立案监督程序来说,对于复议后仍不满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3
行政复议为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重新决定的行为;而行政诉讼则是当事人对于该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处理机关是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为:行政复议由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受理、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是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的,而行政诉讼则不能作为行政复议的前置性程序。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主要体现为:1.产生的根据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2.目的和作用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两者都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3.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都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处理机关是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除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定复议期限以内不得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判决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其上位概念都是行政争议,它们的共同目标都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解决行政争议。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纷争解决的机关不同以及依据的程序
1、性质上不完全相同。 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性质,又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而行政裁决主要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不具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 2、调整对象不同。 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而行政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