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特殊防卫,也称“特别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法律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
防卫过当与特殊防卫的区别是: 1、特殊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防卫过当是不法侵害人; 2、特殊正当防卫可以超出限度,防卫过当是超出了限度要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特殊防卫的适用对象系“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关于特殊防卫的认定,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均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认识,争议的焦点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特殊防卫,是否防卫过当。
防卫限度实际上就是允许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的上限,也就是说,防卫人的防卫行为既正好足以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又没有给不法侵害人造成合理范围外的重大损害。
防卫过当与特殊防卫的不同如下: 1、特殊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防卫过当是不法侵害人; 2、特殊正当防卫可以超出限度,防卫过当是超出了限度要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特殊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一般正当防卫所针对的是需要防卫的任何犯罪与其他一般违法行为。因此,只有保护人身安全时,才可能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不得进行特殊正
在正当防卫中,行为人行使特殊防卫权的适用范围的相关规定包括: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特殊正当防卫是注意事项: 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如下: (1)特殊正当防卫不适用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 (2)条文中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主要是对暴力犯罪的列举,其中的杀人限于故意杀人。 (3)行凶指杀人与重伤界限不
对于特殊正当防卫的限度,是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限度以内。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特殊正当防卫,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关于限度,防卫行为和侵害行为必须基本适应。对于不法侵害实行正当防卫,如果用轻于或相当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足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可以采取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如果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那就是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