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子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子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子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子作出评估,取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
共有房产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
父母出资装修的房子,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夫妻间有财产分割协议的,双方按照分割协议依法进行分配。无分割协议或者未能就离婚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配,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守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权益的原则对财产进行分配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是属于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的,法院可以查封房屋,但不能拍卖,所以被执行人还可以居住。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抵押。如果是其他的情况,不可以居住。现在查封一般只是在房管局办理查封登记。而且查封会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有立案
法院已终结执行程序,原查封的房子不能自动解封,法院解封被查封的房产的法定程序是: 1、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2、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
执行终结后,房产可以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可以依法对房屋采取强制性措施,执行终结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如果各个申请执行人对执行的房屋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如果有人是申请执行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则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如果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人民法院执行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时,首先要确认执行的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还要确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才可以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婚后房子应当属于共同财产,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的,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双方在婚后买的房子,该房子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可以对婚内财产达成协议,双方约定该房子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子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正常情
父母名字的房产证可以加上未成年子女名字。需要孩子父母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由父母代替孩子签字,办理住房房产证加名字手续,就可以办理新的有孩子名字的房产证。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般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即未经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未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未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