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受害人主张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 (一)造成一般伤害的情形(未构成伤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能请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部分情形下的精神
精神损害是人身权益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精神痛苦和精神损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支持精神损害的赔偿,在当事人伤残时或者当事人死亡的情况下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以精神抚慰金的形式给付。
如果因旅行造成意外伤害,可以向旅行社和保险公司进行以下的索赔: (一)如果游客遭受人身伤害,但由于医疗而产生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缺工而减少的收入,可以索赔医疗费用,损失的工作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医院食品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二)旅客死亡
在诉讼离婚中,要想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可以直接写在起诉状中,视为自己的诉讼请求之一。我国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
无偿帮工中造成财产损害的,一般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侵权赔偿责任由被帮工人承担。
犯罪中是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明文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该负责赔偿。监护人已履行监护责任,即使监护人没有过错,未成年人仍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仍应赔偿。未成年人以其自身财产足以赔偿的,自己承担,否则由其监护人承担补足责任。
当发生医疗损害纠纷的时候,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处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一致的,则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
因药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请求赔偿,也可以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接到受害人赔偿请求的,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追偿。
对劳动者造成伤害的事故属于工伤的,劳动者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一、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二、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1、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