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1、继承人、受遗赠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所谓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的第三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需要见证人,遗嘱包括的内容: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订立遗嘱的原因;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等。
订立遗嘱时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无效。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
如果只有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那该遗嘱没有效。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见证人是继承人的遗嘱在形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下列人员不可以成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见证人是指亲自见证遗嘱人设立遗嘱,能够证明遗嘱所述事实的人。见证人需是成年人或是有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益关系的不能作为见证人,因为可能会受利益的影响,很难保证其证明的事实的客观性和
遗嘱见证人是指亲自见证遗嘱人设立遗嘱,能够证明遗嘱所述事实的人。见证人需是成年人或是有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益关系的不能作为见证人,因为可能会受利益的影响,很难保证其证明的事实的客观性和
遗嘱见证人是指亲自见证遗嘱人设立遗嘱,能够证明遗嘱所述事实的人。见证人需是成年人或是有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益关系的不能作为见证人,因为可能会受利益的影响,很难保证其证明的事实的客观性和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写明将财产赠送给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在知道该遗嘱的时候决定放弃还是接受。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遗赠的六十日内做出放弃或者接受的表示,如果没有做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