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船舶优先权是债权。法律规定,船舶优先权是指特定海事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以船舶为标的的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是海商法赋予海事债权人的一项特权。
船舶优先权是债权。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按照法律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船舶优先权担保的债权项目如下: (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它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它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3)船舶吨税、引
船舶优先权不是债权,它有着与债权根本不同的特征。船舶优先权的行使不需要请求债务人,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得到债务人的协助。同时它还可以直接支配标的物,对抗船舶受让人等社会第三人,这些都是只有物权才具备的特征。
船舶优先权属于债权。债权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按相关法律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船舶优先权,是指特定海事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以船舶为标的的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海商法赋予海事债权人的一项特权。根据中国《海商法》规定,享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人,可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对
船舶优先权不是物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非特定的,船舶优先权是依法设定的。物权的内容是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船舶优先权不具备此项权能。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船舶优先权的客体并非仅仅指物,一并包括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船舶优先权不是物权。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船舶的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包括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等。
船舶优先权属于债权,即海商法赋予海事债权人的一项特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船舶优先权系基于船舶而产生的特定债权,该船舶及附属物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其成立不必占有、不必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