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公司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单方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职工同意重签,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新合同并约定原劳动合同作废。如果职工不同意,则有权拒绝,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公司如果有强迫或胁迫职工的行为,那么
合同重新签订协议先接触原合同。如果变动比较小,属于合同的变更,可以签署补充协议。重新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确认合同变更内容,要求变更部分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该变更内容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成立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主体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因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不需要重新
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订。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合同重新签订的处理方法: 1、主合同双方需要签署; 2、双方需要就修改事项达成一致; 3、如果合同重新签订,原合同内容保持不变,只能在修改条款后直接引用到新合同中;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主合同的内容,或以主合同为附件;
合同重新签订的,可以视为对原合同的变更,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即可。如果变更的范围比较大,此时双方当事人则可以协商解除原合同,就约定事项订立一个新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即可。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
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 1、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