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情势变更不属于合同免责的事由,因为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形时,当事人需要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
如个人因定做承揽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承揽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未约定仲裁条款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服务合同纠纷一般由由《民法典》规定,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当事人首先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
对货物运输合同,可按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型: (1)按所运货物的不同可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运输合同与鲜活货物运输合同; (2)按运输过程中运输部门是否有协作关系可分为一般货物运输合同与联运货物运输合同; (3)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
情势变更合同符合的条件有: 1、发生了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这是适用该原则的前提条件。 2、情势变更的事实发生在合同生效之后,履行完毕之前,若合同无效,则可直接适用无效处理原则,即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可以不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
情势变更合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发生了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 2、情势变更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 3、情势变更的事实发生在合同生效之后,履行完毕之前; 4、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
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发生了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这是适用该原则的前提条件。 2、情势变更的事实发生在合同生效之后,履行完毕之前。 3、情势变更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 4、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
可以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合同订立时无法预见的且不属于一般商业风险的重大变更情况,如果继续履行会出现显示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所谓“情势”,系指作为合同法律行为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包括政治,经济、法
民法典中关于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规定1.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情势变更是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合同履行中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可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符合情势变更情形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当事人因情势变更的原因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免除违约责任的承担,不给付另一方相应的赔偿。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