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股东代表诉讼权具体表现在如下几方面:若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怠于追究其法律责任或者情况紧急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虚假出资存在多种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实际现金不足的虚假银行进帐、对帐单骗取验资; 2、以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骗;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对验资,将款项
股权的具体体现如下: (1)投票权。股东享有投票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利。股东按照拥有股权的多少来投票;股东有权投票表决公司的重大问题。股东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来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2)分红权。股东出资的目的就是要获得公司的投资回报,股东享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
短期贷款利息支出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该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
金额太小,没有必要计较。如果是暂借款,做收到的经营活动其他的即可。如果是有合同的借款,且需要支付利息的话,那就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而且也不能做其他应付款,要做短期借款。
为负,吸收投资人的现金对企业来说是负债,就是要扣除的净投资的一部分,不是企业自身经营产生的价值增加的流量,不能用会计报表的现金流量表来看待。
股东虚假出资的话,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足额地补缴相应的出资。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每个股东只需要认缴相应的出资额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就不需要按照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若是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就股东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
股东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的话,那么一般是按照挪用公款罪处理。具体而言,一般是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这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股东将公司的资金从公司账户转入个人账户存储,还有的是直接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的业务款项。单位职工利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