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可请求开发商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所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也可以向开发商索取赔偿。 而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
1、分清责任主体 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那就是售房者、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售房者对房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物业公司通常对小区内公共部位承担一般的维修、管理义务;而建筑施工单位基于施工合同也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2、慎重要求退房 无论
二手房质量问题该走的流程是: 1、如果二手房房屋主体是没有问题的,房屋问题属于出售者在装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瑕疵,非房屋固有的,则出售者应当承担相应的修复或者赔偿责任。 2、如果出卖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确告知存在质量问题,但购房人坚持购
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房屋装修出现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以请求与出卖人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其赔偿损失。法律规定,若是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房屋质量问题业主维权的途径有:业主可以参照购房合同与开发商沟通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当地行政主管机关举报;业主也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购房者来说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是最好的途径。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主要社会团体。因此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消协投诉,请求消协调解是最常见的方式,能够较为顺利、有效地解决纠纷
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标准: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使用,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这里的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从专业角度解释,即是否对购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健康有重大影响,是否严重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等。如果业主在保修期内不
交房房屋质量有严重问题,且属于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可以解除合同。如交付后,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
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处理如下:确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业主购买的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其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严重影响
遇到房屋质量问题的办法:如果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实,确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业主购买的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其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可以要
1、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 2、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