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4
行为人被刑事拘留的,不一定会被批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会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有关刑事案件没被批捕会判刑,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
批捕是检察院批捕,判刑是法院判刑。如果批捕就一定判刑,那法院就是检察院的附庸了!这显然不是的。但是一般而言批捕说明犯罪了,一般是会判刑的,但是也有部分例外。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它在一定的时间内依法剥夺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批捕权被赋予了检察机关。因此,法院没有批捕权,批捕
批捕应该通知家属。法律规定,实行逮捕,一般要将被逮捕人员的原因和羁押处所,在24小时以内书面通知被逮捕人家属或者所在单位。批捕后的关押地点是在看守所,通常被关押在拘留所的犯罪嫌疑人批捕后也会转送看守所。 批捕后的程序: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
是不是被判刑需要坐牢,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 但是,在我国被逮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关押了起来,如果将来人有释放了,认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和检察
检察院在批准逮捕后仍然可以取保候审。 1、若检察院已经下达批准逮捕通知,但在法院审理判决之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 2、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
累犯并非必须批捕,但是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时,基于累犯的主观恶性较大,对不予批捕会更为谨慎。根据《刑法》第六十五第一款、六十六条的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
一般不批捕后,不一定不起诉,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1、逮捕一般是适用于严重犯罪的情况,只能适用于可能判处坐牢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 2、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诉,也有可能是犯罪情节较轻。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逮
刑事案件检查院不批捕不可以结案。检察院不予批捕然后被公安局办了取保,取保候审期间公安局如果查明案件事实还是会把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
检察院批捕以后一般要过两个半月才能到法院。公安机关侦查的时限一般是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
批捕后在公安局符合取保条件的可以取保。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办案单位认为取保候审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