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的矛盾纠纷: 1、出让、兼并、分立的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形成纠纷后,企业停顿。 2、出让方或者某一当事方,不履行对相关债务和隐蔽债务、或有债务的告知义务,形成纠纷给收购方造成损失。 3、国企的公司制改建中
根据我国相关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流程一般有以下几点:审计和资产评估,如土地使用权评估,必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应制定计划,如基于资产评估的企业重组计划和员工安置计划;方案报批,比如企业改制计划、职工安置计划等报批计划。《关
根据国家八部委85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企业改制的实际处置情况,对于国有划拨土地处置采取以下方式: 1、按照国家和当地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制企业占用的原主体企业的行政划拨土地,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含)人民政府批
国有企业改制评估方法主要有: 1、重组:打破现有行业、部门的界限,对产业和产品关联性强、经营领域相近的国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 2、联合:指国有企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结成较为紧密的联合体。 3、兼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合并
国有建筑企业改制方案: 1、企业公司制改造。 2、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 3、企业分立改造。 4、企业债权转股权。 5、国有小型企业出售。 6、企业兼并(或者合并)。 7、破产。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的矛盾纠纷: 1、出让、兼并、分立的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形成纠纷后,企业停顿。 2、出让方或者某一当事方,不履行对相关债务和隐蔽债务、或有债务的告知义务,形成纠纷给收购方造成损失。 3、国企的公司制改建中
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根据企业改制案例,企业改制的方式有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之分。企业改制的核心是经济机制的转变和企业制度的创新,实质是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企业改制补偿纠纷具有可诉性,关于企业改制补偿的问题是归属于企业改制中关于劳动纠纷的部分的,而在发生劳动纠纷之后不少人都会选择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当然如果对于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话,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方式: 1、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 2、部分改制: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
拟上市公司进行企业改制与重组的基本要求: 1、上市公司应为能够自主经营并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公司; 2、上市公司拥有能够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他管理层规范运作的公司治理机构; 3、上市公司能够有效地避免同行业竟争,减少和规范
企业改制的基本程序有: 1、成立重组工作组; 2、企业向国家发改委提出重组申请;国家发改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企业实际情况,就是否同意企业重组和重组方式作出批复意见; 3、重组计划的制定和初审; 4、重组计划报审批企业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