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能代位继承。并且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其继承权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后,所以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只发生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且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前提下。
转继承后可以代位继承。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代其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代位继承是属于法定继承的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
转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几个有相互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确定死亡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外,均适用转继承。转继承的性质是继承权的转移,又称再继承或者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当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代位继承人不能继承全部财产,除非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唯一继承人,享有继承被继承人全部财产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
转继承一般不存在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而转继承只能发生在继承开始后(即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的,会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无法办理的,只能按照法
不适用代位继承, 1、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遗赠只适用于遗嘱继承。 2、代位继承中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或晚辈直系血亲,而遗赠只适用于非法定继承人之间。
转继承后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死亡,产生第一次继承,其后被转继承人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产生了第二次继承,第二次继承即为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
被继承人的继子女的子女能否适用代位继承需要看情况: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对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就
第一顺位继承人儿子有代位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
承包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有: 1、标的物不同,承包合同的标的物包含承包商具体技能的工作成果,雇佣合同的目标只是雇主提供劳务本身; 2、双方的地位各不相同,双方在承包合同中地位平等,承包人在完成工作有独立性,雇佣合同的受雇用人单位的安排、指挥
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区别是: 1、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2、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
承包合同包括承揽合同,承揽合同范围更小,更具体。 1、首先,承揽合同具有人身性,即未经定做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其次,定作人具有任意变更和解除的权利,造成对方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 3、法律其他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