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申请工伤是要确认劳动关系的。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提交的材料之一就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因此需要确认劳动关系,并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
没有确认劳动关系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申请劳动关系确定的时间是: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确认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的确认: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是的。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一规定说明,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缺乏这个前提条件,则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确定劳动关系后才能申请工伤,因为办理工伤需要这些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