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的,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如果合伙人中有有限合伙人的,就要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可以作为出资人,与外资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有限合伙企业参与出资的,要经合伙合伙人的同意。
公司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区别:定义不同;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利润分配方式的不同;企业形式的不同;法律主体地位的区别;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其他区别。
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大量存在于市场经济体制下,但是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之间的存在着实质上的区别,主要区别如下: 1、设立的基础不同公司的设立以章程为基础。而合伙的成立则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合伙合同是全体出资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 2、法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之后,应当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如果是合伙企业的债务,有限合伙人承担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人出资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十五条规定,有限
合伙企业分配利润需要集体决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各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包括管理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异议权和撤销权;根据合伙企业财产权利内容的不同享有共有权或共用权;利益分配权。各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义务包括对合伙企业忠实;企业存续期间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认
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区别: 1、组成部分不同。即普通合伙企业全部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2、责任承担不同。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有限合伙有下列特点: 1.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事务的处理。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对价,有限合伙人不具有管理合伙事务的权利。 2.有限合伙属非法人团体。 3.双重责任形式并存。有限合伙由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对合伙组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