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规则是一般决议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特殊事项,需要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特别决议是指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股东权利如下: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知情权。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等。
股东权利包括下列内容: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包括下列部分: 一、是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二、是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三、是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四、是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
股东权益如下: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并按其出资比例或其所持股份行使表决权; (2)对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享有优先购买权; (3)查阅公司章程、查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4)按比资比例或所持股份分取
股东的权利包括:知情权、资产收益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新股权、退股权、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决议撤销权等。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三条
股东的权利包括资产收入、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经理等基本权利。股东权益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一、股本,即按面值计算的股本; 二、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三、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何盈余公积。法定盈余
股东权益也叫做净资产,即在公司的总资产中扣去负债所剩下的部分,是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之和。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股东权益包括: 1、股本; 2、资本公积,比如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等; 3、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
隐名股东权益包括: 1、参加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3、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 4、股东资比例分红,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5、依法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
股东权益总额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也称为净资产。股东权益总额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如果实施破产清算,股东将一无所得
包括下列内容: 一、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二、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三、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四、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