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男方在婚后买房不一定房屋是共同财产,判断房屋的归属并不是简单的看房屋购买在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二而是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来确定房屋的归属。男方在结婚之后买房,如果要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就是房屋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的
如果是女方一方婚前的个人房产,婚后发生动迁,这时候并不能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男方并不能分得,女方的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获得的补偿。这主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纳入一方个人财产部分。同时,
首先,离婚时,夫妻必须进行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只有夫妻双方才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子女没有权利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所以,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才可将房产过户给子女;若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则只需该方同意即可
男女双方先办理结婚登记,在结婚之后再买房,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的房屋,那么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男女双方都有平等的财产权。但是如果有以下两种情况,那么房屋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一就是婚后一方用婚前个人财
妈妈的房产可以过户给孙子。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妈妈就是孙子的外祖母。虽然孙子并不是法定继承顺位继承人,但是妈妈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房产赠与孙子,待妈妈去世后孙子即可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包括:登记
婚前贷款买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还有,婚前贷款买房,
担保合同无效后,责任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1、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此时债权人是否存在过错是认定担保人责任的关键。如果债权人没有过错,那么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
超过诉讼时效后对方承诺还款,可以实现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
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安置房,一方以全款的方式购买,并且登记在出资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以下情形之下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出资购买房屋,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是登记在对方名下;(2)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
结婚前,夫妻婚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即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该房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具体分割方法优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起诉到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婚后置换房,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的出资情况来进行分析和判断。 首先,如果是一方变卖了自己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又用此笔财产置换了新的房产,这种情况下,该套房产仍然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这主要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并
单独房产配偶不签字的,也能抵押。房产的所有权归一方所有的,那么在处分房产时,当事人可以拥有房产的独立处理权,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可以和债权人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将房产抵押给债权人;如果房产属
并不是女方婚后购房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买房,那么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第一就是女方使用的是女方个人婚前的存款来买房,并且是全款买房,还把房屋登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