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9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29条);累犯(刑法第65条);武装掩护走私的(刑法第157条);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刑法第347条);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
具有下列情形应当从重处罚: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2.累犯。 3.武装掩护走私的。 4.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5.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
毒品犯罪免除死刑的情形: 一、从犯可以免除死刑; 二、作用小地位低者可以免除死刑; 三、毒品共同犯罪中因同案犯在逃,已到案的共犯人可以免除死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毒品犯罪的处罚包括生命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罚金、没收财产等刑事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是可能判处其死刑的。
窝藏、包庇的表现行为主要有:行为人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财物等物资,帮助犯罪嫌疑人逃匿的情形;行为人通过作假证明包庇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其他法定情形等。
夫妻共同财产分别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
1、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2、犯罪的客体是是司法机关追诉、制裁犯罪分子的正常活动。 3、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4、窝藏罪的主体,犯罪分子本人不能成为窝藏罪的主体。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
关于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满足下列条件的,构成包庇罪: 1、主体要件 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低于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构成包庇罪,因为其不符合包庇罪的主体要件; 2、主观要件是指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
犯罪分子减刑条件如下: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
新型毒品大多为片剂或粉末,吸食者多采用口服或鼻吸式,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吸食者一般由于在吸食后会出现幻觉、极度的兴奋、抑郁等精神病症状,从而导致行为失控,容易造成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