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禁毒法的工作机制是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国务院设立国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如下: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
职务侵占犯罪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是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自己单位财物非法占据归自己所有,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所谓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权及其与职务有关的便利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国家禁毒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禁毒方面的重要措施
著作权的内容如下: 1、著作人身权,主要指的是作者通过其个人的风格所创作的作品,依法可以享有并获得的声望、名誉以及维护作品完整相关的权利,通常作者可以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并且不可以转让、剥夺或者限制,如果在作者去世之后,该权利则由其继承人、
侵犯著作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就不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又包括
根据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主要是指,行为人为了获得不法的经济利益,违反我国有关知识产权中著作权的管理法规,侵犯他人著作权,同时达到情节严重情形的行为。主要的表现形式包括了:1、行为人未经著作人以及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复制发行著作
不作为犯罪,在刑法上的定义为行为人违反法律的直接规定,公民负有法定的义务但不履行的,导致情节严重或者情节恶劣的行为。简单的说不作为犯罪,就是“应为、可为、却不为”,就其法律特征来说其具有隐蔽性、消极性、间接性和违法性等。 不作为犯罪的特征一
职务侵犯罪是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职务犯罪就是其中的一种。而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如果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进行立案: 1、非法拘禁连续拘禁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可进行立案; 2、累计三次或以上对他人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的一种危害行为,应该具备危害行为的三个基本特征。因此,成立不作为犯罪在客观上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别是: 1、不作为的行为人负有作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以及主观要件。 具体来说,在主体要件上,职务侵占罪的
工程结算,是指企业或者单位按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还有向发人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各项款项。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意见的,根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来进行确认。如果承包人可以证明发包人允许其施工,但不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