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股权转让前没有约定债权债务的规定,目标公司名下的债权债务仍由目标公司承担,除非老股东承诺共同与目标公司承担目标公司名下债权债务。因此,新股东如在股权转让前未对目标公司债权债务作尽职调查及了解,新股东经营公司,将承担债权债务。
一、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转让款支付办法和时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法律责任的归属等内容。 二、企业章程改变。 三、转让款已经过户。
股权转让的各种情形包括: 1、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转让股权; 2、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 3、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转让股权; 4、以股权对外投资; 5、其他股权转让行为。
股权转让中主要有以下两类风险: (一)民事法律风险 主体瑕疵:错误地与目标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而不是与目标公司的股东签订,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股权瑕疵:股东未出资、股东未出资到位、股权设定担保、股权被采取司法限制措施、已转让的股权再次转让
程序如下: 1、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 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这是根
股权转让的形式: 1、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2、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3、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多部法律对侵权责任都有规定的,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例如:对于水污染,一般法《民法典》和特别法《水污染防治法》都有规定,此时直接适用特别法《水污染防治法》即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有《公司法》
股份转让有以下限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限制。
股东股权转让程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内转让股权,可以随意转让。另一种是对外转让,若公司其他的股东超过半数以上对于即将新加入的股东没有意见,同意其购买股权的,那么该新股东获得股东权利。或者超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这位新加入的股东的加入,并且愿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2、双方交付价款,移转股权所有权; 3、由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