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一般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具体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主要是男女双方的具体的同居时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建立同居关系的属于事实婚姻,这种婚姻关系同在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效力是一样的,但事
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实际上对于事实婚姻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时期,我国法律、政策有不同的态度和主张。但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
非法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非法婚姻是指一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婚姻。有以下情形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没领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现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婚姻一定要去领结婚证,不要去相信合同,这是非法的,对你保障自己的权利很不利。但就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
1、当事人未达到结婚年龄的。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2、近亲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男女双方结婚
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有三种:一种是结婚双方或一方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的、第二种是和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第三种是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都患有重大疾病的、第四种是重婚。法律规定禁止患有重大疾病的男女双方结婚,是为了防止疾病危
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
非法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只保护经过合法婚姻登记手续之后形成的婚姻。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构成事实婚姻,即使男女双方没领结婚证的,但是法律可以进行保护,这是法律规
父母包办婚姻是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包办婚姻是男女双方不是基于自愿结合,而是由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行为。包办婚姻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侵犯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应当严格禁止。
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有三种:第一种是结婚双方或一方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的、第二种是和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第三种是重婚。是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己经结过婚的。
未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 1994年2月1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妻关系才受到法律保护。 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
1、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受法律保护。 2、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
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