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的情形有: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终止情况如下: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果; 3、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4、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2、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3、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等等。
根据法律规定,已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除以下8种情形外,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合同信息: (一)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 (二)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
阳合同无效,阴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即阳合同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即阴合同的效力按照有关法律进行,符合法律条件的阴
夫妻一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这是在夫妻一方是卖房方的情况下来说的,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任何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必须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除非双方另有协议,但如果第三人是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则买卖合同有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包括《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
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交付使用”如下:交付使用即交房,是指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并携带以下材料: 1、在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而且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
根据《民诉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