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
交强险到期,车主在一段时间后续保不会有处罚。但是,若在未续保的这段时间内行驶被交管部门查出交强险已过期,当场扣留机动车,并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补齐手续后退还其车辆。若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
大家都清楚,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险种,主要购买汽车的车主,都需要购买交强险保障出行安全。但是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卡车或者摩托车逃避购买交强险,违反道交通规则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
车主未购买交强险赔偿的方式如下: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
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项目,具体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
交强险理赔限额是: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
今天要给大家解答的问题是交强险该怎么垫付和追偿。 交强险垫付和追偿具体如下: 1、交强险的抢救费用垫付条件,一般需要满足:驾驶人没有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酒驾的;被保险的机动车被盗或被抢期间发生肇事的;被保险人属于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符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