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我国《劳动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孕产期妇女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主要规定有: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
,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
新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的规定有: 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解雇; 2、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对孕妇的劳动时间、劳动内容都作出了一定限制; 3、薪酬待遇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
孕妇保护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规定: 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非试用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2、工作
法律对孕妇的保护的规定有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等。
劳动法对怀孕妇女保护的规定,具体如下: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劳动保护的基本内容: 劳动保护的立法和监察。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属于生产行政管理的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班加点审批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及特殊保护制度;二是属于生产技术管理的制度,如设备维修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内容如下: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 2、女职工经期不得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 3、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从事
劳动保护费包括以下内容: 1、职业病预防和控制费用 职业病是由于长期从事某种工作所造成的特定疾病,是一种具有职业危害特征的疾病。针对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雇主需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 2、劳动安全费 劳动安全费是指用于预防和减轻工伤事故、职业病
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内容如下: 1、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人从事矿山等特别繁重的工作,对未成年工人的健康特别有害; 2、用人单位录用未成年工时,应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录用后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提供适合未成年工人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 4、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