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保证期间一般为当事人约定的期间,但不能早于或等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如果约定不明或当事人无约定的,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就是保证的担保期间。
担保的期限时间应当是担保人和债权人在合同中约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的期限也不可以与主债务同时届满。
一般保证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也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具体要以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比如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规定贷款的期限是2年,那么在债务存续期内,担保人两年内都必须履行担保义务。如果借款人把贷款提前结清,那么担保人的担保义务也就履约完毕了。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
不同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不同。首先是一般保证的担保期限: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3、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不明确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贷款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
保证担保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人的保证期间可以由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若是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期限最长是三年。担保合同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会再进行保护。有特殊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