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
行政处罚法中对于行政处罚的种类规定包含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终止调查的规定: 1、经查明没有违法事实的; 2、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或者违法嫌疑人已经死亡的 3、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行政处罚法》的第三十一条规定了不同程度,不同情况的精神病人或者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时的处罚规定。其中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案件中止条件如下: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执行行政处罚的规定包括: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则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拍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等方式来予以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的,则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停止或终止履行合同的条件包括: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劳务合同的法定终止条件: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