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且离婚损害赔偿必须由无过错方提出,即必须是一方存在前述行为,另一方无前述行为,才能在离婚时主张赔偿。
以下情况,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一)夫妻一方重婚; (二)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 (三)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四)夫妻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夫妻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
以下这些情形可主张损害赔偿: 1、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2、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4.虐待家庭成员
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下: (一)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另一方无过错; (二)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 (三)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四)夫妻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夫妻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如下: (一)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男女平等;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照顾无过错方; (五)照顾付出较多方。
离婚后,可以起诉的财产纠纷: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2、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
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后,办理离婚手续。如果要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那么依法判决当事人离婚,要看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只有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那么如何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呢?我国《婚姻法》有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规定有: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赔偿法》的特征有保障公民权利、建立健全国家责任制度、调整公私利、规范国家权力。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规定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