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盗伐风倒木能否认定为盗伐林木罪,还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而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盗伐林木这一罪名并不是指盗伐随意一棵林木都是犯罪,这个罪名中的林木是有特定的范围的,是指受到我们国家大力保护的林木,比如用来防火的防灾的防护林,可以提供特定材料用途的用材林等,类似一些薪炭用途的,用来养殖水土的特定树林等,这些林木的背后是存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盗伐林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2) 第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
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行为人实施了盗伐林木的行为,就有可能触犯盗伐林木罪,判处多少年的刑罚则需要根据其数量或者是情节来判断。如果行为人盗伐森林或者是其他林木,达到了数量较大的程度,就可以对其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也可能对其判处拘役或者是管制,并且对其处以罚金或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
要确定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首先要确定罪与非罪的标准。对于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滥伐行为,只属于普通违法行为,不需要接受刑法的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滥伐数目较大的,就可以按照刑法第345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具体来说,行为人至少要被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