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 1、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 2、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 1、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 2、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
缓刑期间再犯罪,不构成累犯。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构成累犯。但缓刑期并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已经被赦免。
缓刑期间再犯罪不是累犯。 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七十六条规定
缓刑期间再犯罪不算累犯,缓刑考验期间,则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不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的,所以在缓刑期又犯罪的,不是累犯。
缓刑期间再犯罪的,不算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才是累犯。
对于是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满足条件可以缓刑。未成年人、怀孕妇女、年满75周岁的人都可以。若是犯罪情节轻微或有悔过表现的,被认定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或是被宣告缓刑后,犯罪分子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和产生恶劣影响,同时不能认定构成累犯
不是。首先,成立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而缓刑,如果缓刑期满没有出现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没有执行原判的刑罚,就不具备成立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因而,缓刑期满后再犯罪不是累犯。
缓刑期间过失犯罪要撤销缓刑。犯罪包括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所以过失犯罪属于犯罪的一种,只要是在缓刑期间出现了重新犯罪,一律撤销缓刑。因为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比故意犯罪明显要小,因此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比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要轻。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不可以再判缓刑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缓刑期间再次犯罪的,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一般不会再被判处缓刑了。但是实践中有的人民法院则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退赃、赔偿、缴纳罚金、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情节,再次适用了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