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担保合同保证期限一般以合同上的借款期限为准,通常是借款期限与借款到期后两年之和。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保证期间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保证分为
担保的期限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届满期限也不得与主债务同时届满。
担保合同中的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遵照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
一般保证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也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合同必须载明担保期限。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担保人在债务期满后的两年内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合同是有期限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是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或者约定的,担保合同的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的期限具体如下所示: 1、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消灭后,担保物权就消灭。如果是保证担保的,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自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