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应确认劳动关系成立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规所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体现。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劳动法律关系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社会主义劳动法律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为社会主义劳动法规调整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构成劳动法律关
劳务关系的特征包括了以下: 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
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方法:雇佣关系的工作目的是单纯提供劳务,承揽关系是提供工作成果;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对工作安排没有自主权,承揽人的劳动是属于独立劳动,定作人无权干预。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1、承揽人并不依附于定做人,而雇工是依附于雇主的; 2、承揽人有权自行安排工作的时间、工序等,而雇工只能依雇主的指示行为; 3、承揽人一般是自己准备所需设备及工具的,而雇工的劳动工具及设备一般是雇主提供的; 4、
劳动关系要素包括以下这些: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是有补偿的。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
转劳动关系就是转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直接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劳动关系主体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地位平等;其他。
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式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间的期限。包括:试用期间、实际劳动期间、病假医疗期间、期间、休假期间、停薪留职期间等。
劳动关系企业中企业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单位与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才算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薪劳动。
劳动关系的特征有: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